2020年4月11日 星期六

乙年常年期第廿七主日

(谷十2─16)

 

耶穌的文化世界

 

耶穌的榮譽

 
在地中海的世界裡,幾乎每一個質詢(question)都是挑戰。這也就是為何耶穌的答覆含著挑釁,幾乎是種侮辱。在此的侮辱是「你們」,點出了耶穌與這些敵視的質詢者(允許丈夫休妻?)和他們對梅瑟五書(Law)的解釋保持距離。
 

耶穌時代的結婚與離婚

 
猶太人的過去習俗婚姻大事有如傳統中國人,是一件家庭事件,一切由家庭來主持,以家庭的利益為重,與現今的主流標榜個人價值的確差異迴異。
 
正如同人無法選擇自己的父母,同樣地人也不能選擇自己的配偶。於是從在社會經驗中,他們的宗教經驗產生了──天主選擇父母,藉著父母,天主選擇他們的配偶。法律因而出現了〔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
 
離婚不單單是配偶雙方的關係破滅,是兩個家庭關係的破滅。一個強調榮譽重於一切的社會,離婚事件是娘家的極大恥辱,當然娘家的親戚會設法解決由之而來的社會歧視,流血事件難免不會出現。為避免社會成本的升高,離婚在當時是不被接受的。

 

複雜的因素

 
耶穌在馬爾谷福音中的私下討論將再婚的問題加入了離婚的事件,使得討論愈加複雜化。同時我們可以猜想瑪爾谷的基督徒徒團體很清楚地知道娘家可以主動提出離婚的訴求,當然夫家會不計一切地去彌補這離婚事件所帶來的恥辱。
 
在一個社會系統中,離婚的條件需要有姦淫的發生。與我們現今的社會架構實在很不同的在,當時的社會以姦淫技倆作為是羞辱對方的鬥爭戰略。換句話說,在男人與男人的戰爭,在姦淫中的男主角是侮辱的對象。
 
在這以男人為尊的社會體系中,做妻子的是沒有資格從事姦淫的,女人是無法羞辱女人的。丈夫的婚外情是無法羞辱正統的妻室,只能羞辱自己。
 
耶穌所說的「任何男人休妻而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妻子」,就是在這文化背景下產生的。恥辱是降在男人身上的,不論這人是誰,是岳父,是舅舅,或其他娘家有地位的男人。由於不可避免的血腥事件,因而整個團體會無法不用其極地設法使休妻不能成立。
 
天主十誡中所禁止的行為主要針對著男人對男人的流血報復行動。古時以色列人的誡命主要目的是消除那些血腥,真正用意是能維繫整體部落族群的內在和諧與穩定,如此才能強大壯盛。
 

兒童

 
當時的社會風俗,兒童是當然的新聞記者。兒童可以徘徊於任何人家中,為了能報導,不論巨細靡遺,其他家庭所發生的事情。任何禁止兒童出入的企圖將遭受族人的懷疑。耶穌的歡迎兒童顯示出祂沒有任何見不得人的行為,沒有任何破壞族群的陰謀。
 
其次,母親們也願意耶穌這位所謂先知能夠親近自己的孩子,為得是能解除魔咒和死亡的陰影,因為當時的嬰兒死亡率占出生率的百分之三十,而百分之三十的出生人口在六歲前死亡,百分之六十在十六歲前死亡。
 
耶穌的強力反擊,在在指出祂的與眾不同,否則這些人才懶得理祂!
 

取自 The Cultural World of Jesus: Sunday by Sunday, Cycle B. 出版 Minnesota,Collegeville. 作者 John J. Pil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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